崇阳县人民检察院履职综治中心巧解经营纠纷-ag捕鱼

有矛盾到综治中心

-2025-

09/25

15:05

崇阳县人民检察院履职综治中心巧解经营纠纷

“有矛盾不用愁,检察官帮我们调。非常感谢检察官一直用心用情为我们开展经营的群众消怨气解忧愁。”近日,案件当事人揭某某、徐某某在崇阳县综治中心,现场向耐心帮助他们调解经营矛盾的县检察院办案干警们表示衷心的感谢。这一经营矛盾的成功调解,标志着该县检察院依托县综治中心创新发挥“简易听证 检调对接”作用,在化解涉市场主体矛盾方面又取得了一件成功案例,深受社会好评。

今年6月,熟食店经营者徐某某认为揭某某在其店面门口摆摊卖鱼影响其经营,双方发生口角并引起肢体冲突,致揭某某受伤,经鉴定构成轻伤二级。7月,徐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安移送县检察院审查逮捕。承办检察官在案件后续办理中,发现徐某某认罪态度良好且有赔偿意愿,针对这一状况,考虑到熟食店正值经营旺季,实行逮捕可能严重影响其生计,在推动双方在公安机关初步达成调解意向后,县检察院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8月,案件进入起诉阶段后,揭某某突然表示对此前调解结果有异议,双方矛盾再次陷入僵局。

实地走访,矛盾溯源。为有效化解案件纠纷,县检察院普通刑事检察部门将案件移送至县综治中心检调对接工作室,启动涉市场主体案件专项调解机制。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开展实地走访,发现双方矛盾并非偶发,揭某某因附近修路临时将鱼摊移至徐某某店面门口附近,而此前两人因占道经营问题已发生争执一年多,此次冲突实为长期积怨的爆发。检察官决定依托县综治中心的平台优势,联合多方力量对该案件进行系统性化解。

简易听证,厘清责任。为促进司法公正与公开,推动矛盾化解,办案检察官邀请派驻综治中心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听证员以及案件当事人召开简易听证会,就案件事实、法律责任及市场管理规范等,对揭某某案件代理人进行释法说理,取得了其对案件定性的初步认可,为后续调解打下了良好基础。

检调对接,协同和解。承办检察官认为此案符合检调对接机制的适用条件,遂在县综治中心再次召集专业调解员、市场监管工作人员、民警共同参与调解。调解会上,市场监管部门厘清摊位划定政策,公安部门阐明法律责任,调解员聚焦情感沟通,检察官则统筹法律监督和程序引导。经过大家从不同角度化解法结、心结,双方最终选择放下怨恨握手言和,就经营边界达成了共识,并由徐某某一次性赔偿揭某某6.5万元,揭某某对徐某某表示谅解。9月18日,县检察院依法对徐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近年来,崇阳县检察院以综治中心为平台,以检察履职为牵引,以高效化解涉市场主体矛盾纠纷为目标,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借助综治中心的多部门协同功能,提升矛盾化解的专业性、彻底性,实现从司法办案到市场规范、民生保障的全链条涉市场主体案件矛盾纠纷化解,为优化营商环境注入“检察动能”。截至目前,崇阳县检察院依托综治中心平台对涉市场主体案件开展矛盾纠纷化解20件次,均得到有效化解。


稿件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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