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实战验能力 多方聚力促提升——省人民检察院第三评议组赴潜江开展刑事案件出庭评议-ag捕鱼

队伍建设

-2025-

09/26

09:42

庭审实战验能力 多方聚力促提升——省人民检察院第三评议组赴潜江开展刑事案件出庭评议

  为深入推进政法队伍突出问题集中教育整治,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切实提升出庭公诉能力,9月24日至25日,省人民检察院第三评议组赴潜江市,对一起受贿案件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开展听庭评议。评议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汉江检察机关经济犯罪检察条线干警、职务犯罪检察条线干警等共计100余人次参加庭审观摩和评议。

  庭审直击

  1、受贿案:精准讯问晰真相

  9月24日,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现场,公诉人紧扣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聚焦庭审争议焦点开展针对性讯问。“你是否收受相关公司所送财物?”“你是否为该公司承接项目提供帮助?”一连串提问直击要害,层层撕开被告人辩解漏洞,完整还原权钱交易关键轨迹,让犯罪事实清晰呈现。

  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围绕事实认定、法律适用、量刑建议三大核心,系统阐明定案依据与裁判思路,对控辩争议焦点逐条回应。同时,结合被告人“丧失敬畏、心存侥幸”的犯罪根源开展法庭教育:“清廉是福、贪欲是祸。作为干部要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要时刻警惕围猎就在身边,侥幸是最大的陷阱,要做到克己奉公、以俭修身,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2、非吸案:靶向指控促认罪

  9月25日开庭审理的非法集资案中,被告人莫某瞄准老年人群体,公开宣传“返本付息”的养老旅游投资项目,非法吸收资金790万余元。

  庭审现场,公诉人围绕案件核心展开讯问,层层揭开莫某“以养老之名、行非吸之实”的犯罪行为。举证质证环节,公诉人创新采用“证据链动态演示 关键证据高亮标注”的方式,将涉案证据分类呈现,清晰论证犯罪构成要件。面对辩护人提出“本案系单位犯罪”等意见,公诉人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资金流向等方面逐一反驳;对“建议适用缓刑”的辩护主张,公诉人紧扣法律条文与类案裁判规则,提出罪责刑相适应的量刑建议。

  评议精进:集思广益明方向

  庭审结束后,省人民检察院第三评议组组织召开出庭公诉评议会,围绕庭审细节展开了深入交流,既肯定庭审亮点,也从深化争议焦点剖析、提升法庭辩论针对性等方面精准提出改进建议。

  “这是一场生动的法治实践。庭审流程规范严谨,法律文书制作精良,犯罪事实阐述清晰,证据审查全面扎实。”省人大代表余培军率先评论。

  “举证质证链条逻辑清晰,建议青年检察官继续加强学习,提升出庭应对能力,做到精准精炼、全面权威。”省人大代表苏苇表示,希望检察机关多组织开展此类活动。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回应辩护人争议焦点有理有据。”人民监督员严飞说,“特别是法庭教育环节,将个案办理与警示教育相结合,将庭审现场变为廉政课堂,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省人民检察院重大犯罪检察部三级高级检察官魏首锋、蒋建宇,黄冈市黄州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全省优秀公诉人吴柳昀提出了专业的评议意见。“起诉书部分表述可更精简,重点突出犯罪事实与证据关联;临场反应要更迅速,抓住辩护意见漏洞简明扼要回应,适时调整讯问节奏。”“本案前期羁押必要性审查是否充分全面?我们办案要从追赃挽损、最大程度上保障人民群众利益,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方面进行多维度考量。”

  省人民检察院重大犯罪检察部副主任刘莹对此次庭审给予总体肯定:“公诉人庭前准备充分、庭审表现沉稳,达到了较好的庭审效果。”她强调,要进一步夯实办案基础,强化庭前预判,提升文书制作水平;要“量身定制”法庭教育方案,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做好警示教育;要以此次活动为抓手,总结形成可复制的办案指引,提升评议效能。

  强基固本:练赛结合培尖兵

  “这次庭审能顺利完成,离不开院里‘以案代训’的培养模式。”公诉人章子悦和王娜坦言。作为青年检察官,他们在助理阶段就参与多起重大非吸案件办理,通过“学中干、干中学”的跟班办案,逐步提升履职能力。

  此次听庭评议的高质量推进,是潜江市检察院加强人才梯队建设的生动缩影。近年来,潜江市检察院依托“潜砺检锋”夜训班,推行“青蓝工程”导师学徒结对模式,定期开展法律适用专题培训,常态化组织模拟庭审、案例研讨、公诉人与律师论辩赛等活动,通过以观促学、以评促改、以赛促训,不断推动公诉人出庭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迈上新台阶。(通讯员 王柳 徐泽芬)


稿件来源:潜江市委政法委

网站地图